【建议】 合理利用龙头企业的剩余授信 民建泉州市委员会的两个议案,直指企业融资困境。在《关于新常态下破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以及《关于创新中小企业质押担保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中,都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 民建泉州市委员会建议,拓宽融资渠道多种多样,比如银企合作成立产业基金可作为一种形式。由龙头企业跟银行结合,将自己的剩余授信,包括其上下游企业以及行业内的企业资金,做成一个基金,既能把龙头企业融资能力剩余的资金引导到上下游企业,又可以解决银行对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牵头组建风险资金和担保资金 在过去的半年里,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泉州市政府也出台多项政策,比如筹建“泉州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由泉州市本级以及各县市、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专项用于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以及对所发生的不良贷款损失进行有限共担。 当然,政府牵头成立风险资金的做法,在银行业看来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 “以政府牵头的方式组建风险资金和担保资金,可以激励更多银行敢于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共担风险。”傅子能说,除了政府推动外,银行自身也积极进行产品创新,比如泉州银行在全国首批率先推出“续贷无需还本”的信贷产品——“无间贷”,让经营良好、优质、信用佳的企业在满足银行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在无需偿还本金的情况下获得续贷,从而免去各种中间环节,减少财务费用。 实行差别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人大议案组还收到了《关于政府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民间借贷的议案》,建议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发展。不过,这份议案能否成为今年人大的议案,还需要经过审查和表决。 海都记者了解到,这份议案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释放资金,专门用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压力。二是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以差异化的利率吸收一定金额起点以下的社会资金,可以有效补充金融专营机构资金来源,降低社会公众对利率的预期,降低社会公众参与民间高利贷的热情,阻断高利贷的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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