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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酱油引发的“物流风波”:弄脏了同车包裹要赔偿

2015-04-17 08:51:22 李秋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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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蔡珍贵 方绍鹏)前几天,石狮12315工作人员接到一起因包裹而起的纠纷,消费者杨先生和收件的物流公司都觉得倒霉,更觉得冤。

按理说,包裹寄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寄件人可以要求物流公司给予赔偿,可石狮的杨先生不但没得赔偿,反倒要自掏腰包赔偿别人的损失。这一切,只是因为被打破的是包裹里的一瓶酱油,还把其他客户的包裹给弄脏了。

酱油藏身包裹中

弄脏了同车物品

杨先生在石狮上班,老家浙江宁波。不久前,杨先生收拾住处,把一些限制的物品打包,并通过一家物流公司寄回宁波老家。几天后,杨先生接到物流公司的电话,却不是告诉他“包裹送到了”。物流公司说,杨先生的包裹里有一瓶酱油,运输过程中打破了,还弄脏了同车运输的其他客户的物品,造成1000元左右的损失。“因为酱油污损造成的损失,必须先做出赔偿,再送货。”对此,杨先生当然很难接受。

一气之下,杨先生就投诉到工商部门,想讨个公道。在调解中,双方都觉得对方该承担责任,否则自己就太冤了。

物流公司说,当初收件时,曾问过杨先生“包裹里有没有液体物品”,杨先生称没有,这才有了后面的“悲剧”。杨先生也有自己的观点。他说,自己寄送包裹时并不知道里面有一瓶酱油,大概是家人在收拾时觉得扔掉浪费,才顺手放进去的。而且,不管怎么样,寄送的东西是在运输过程中打破的,污染到其他客户的物品,自然也是物流公司的责任,怎么算都算不到自己头上。

经过一番调解,工商认为,寄送方杨先生隐瞒包裹中有液体的实际情况,是造成其他客户物品弄脏的主要责任方,而物流公司未履行好检查货物的责任,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杨先生同意赔偿物流公司300元损失,其他损失由物流公司承担,物流公司则承诺及时送货。

隐瞒寄送物品信息

寄件人或承担责任

为什么明明自己寄的包裹发生破损了,杨先生还要赔偿其他客户的部分损失?杨先生说,自己寄包裹时,并不知道里面有酱油,这可以成为他不用负责任的理由吗?在这个案例中,物流企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廖逸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针对快递、物流行业并没有专门的法律,相关纠纷一般依据民法、合同法等来解决。由于酱油属于液体物品,目前很多物流企业或者不收件,或者要求事先申报。而杨先生在寄件时,并未如实告知寄送物品的情况,由此造成其他客户的物品污损,无疑应该承担责任。

另外,物流企业在收寄时,应该做好验视等工作。如果由于没有严格履行验视而造成相应后果,物流企业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至于寄件人和物流企业的责任到底如何分担,具体应视双方合同约定等情况而定。

此外,杨先生说,自己并不知道包裹内有酱油。对此,廖逸认为,这并不能成为他免责的理由,因为事实上包裹里就是有一瓶酱油。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士分析,从民事纠纷的角度,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他同时提醒,寄件人在寄送包裹时,应注意自己所寄物品是否被列入“禁寄物品指导目录”,而快递企业在收件时,应认真验视,注意查看用户交寄的物品及使用的封装材料、填充材料是否属于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用户交寄的限制寄递物品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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