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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出“泉州模式”

2015-06-23 10:28:0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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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出“泉州模式”

涉罪未成年人通过沙盘游戏接受检察官的心理帮教

编者按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容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未成年人开展有别于成年人的专门司法工作,是现代司法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经过近三年的实践,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总结出了“保护性办案机制、社会化帮教体系、修复性救助制度、多元化普法教育”四位一体的未检工作“泉州模式”。今日起,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详细介绍这种模式。

核心提示

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法有明文:“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严格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可把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规定落到实处。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转变理念、细化措施、建立制度,还要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和担当责任。近年来,泉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方法上做文章、下工夫,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路子,总结出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以下简称“未检”)工作“泉州模式”。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吴端端 文/图

发展 设立专门机构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012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成立了未检工作办公室(挂靠公诉处),并出台《关于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之后,泉州市未检专门机构遍地开花,11个基层院相继通过设立未检科、成立未检办等方式,于2012年底全部设立未检工作专门部门。

未检机构成立后,泉州市配置了办案经验丰富,有爱心、耐心,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干警共52人充实到未检队伍中。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蔡水心可能没有想到,因为未检工作,他竟多学了一手本领。如今,他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大学时学社会学专业的他辅修了法律学,业余时间再钻研教育学、犯罪学,俨然成了“杂家”。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全市未检干警的身上,他们自我“充电”,只为了更好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及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助。据了解,目前全市有22名未检干警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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