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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改革半年 泉州未发现哄抬行为等行为

2015-07-03 17:36:53 谢洛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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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谢洛静)昨日上午,海都记者跟随泉州市物价局走访泉州市第一医院与省直属的某药店,对药品价格进行巡查,发现并未出现哄抬药价等行为,药品价格改革在泉州市实现平稳过渡。

据了解,去年12月12日起,泉州市率先在公立医院与公立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对药品价格实行改革,除麻醉用药与一级精神用药之外的药品均实行市场化竞争机制。泉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分局副局长蔡辉雄介绍,此次物价局将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血站、药品采购平台等进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为期半年。消费者发现任何不正当的药品价格行为,都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据泉州市第一医院相关人员透露,之前医院对于采购价在500元以内的药品都是按照上升15%来定销售价,而500元以上的药品则最高提高75元。药品零差价实行半年来,该医院药费收入减少了3800多万元。

昨日,海都记者翻阅去年11月到今年7月1日该医院采购的各类药品价格与销售价格表,发现之前大部分药品销售价均比采购价高,最高贵了75元。如抢救用药鱼精蛋白,之前最高单价为13.97元,去年12月12日之后价格仅为9.8元;而高价格的止血用药人纤维蛋白黏合剂,购入价为759.4元,去年12月1日的零售价为834.4元,12月24日调整为759.4元。另外,一些因成本价过低没有利润的药品,如甲硝唑在医院也已开始恢复供应,价格仅需3元左右。

据悉,6月5日,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文要求试点4个基本急救药物,实行省卫生计生委和物价局的统一定价与定点采购。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目前该4种药品在医院的供货量充足,价格比之前略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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