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大部分药品 取消政府定价●追踪
泉州药价不升反降
物价部门到药店抽查药品
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我国绝大多数药品价格放开管理,取消政府限价。药品价格放开后会不会带来药价暴涨?药品价格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大家难免心存疑问,取消政府限价后药价改革能否革除“以药养医”弊端?昨日记者跟随泉州市物价局走访泉州市第一医院与省直属的某药店,对特殊药品和竞争不充分的药品进行抽查,未发现哄抬药价等行为,泉州的药价不升反降,看来这次药品价格改革在泉州市实现平稳过渡。
□早报记者 李心雨 文/图
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 药价更透明
据泉州市第一医院相关人员透露,以往医院500元以内的药价存在15%的药品加成,500元以上的将价钱控制在75元以内,国家政策允许,目的是弥补财政投入不足,这种局面一度被称为“以药补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看病负担。
“去年12月12日起,泉州市率先在公立医院与公立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价,破除‘以药补医’,让医生完全回归到治病救人的角色,半年内减少3800多万元的收入。”泉州市第一医院的相关人员透露。
正在一院住院的周大爷说,他常年吃降压药三精司乐平,一盒就20多元。他说:“现在也没有涨价,希望以后也不要涨。”
据了解,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以及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药品市场交易价格发挥较强的引导作用,药价会保持基本稳定,但不排除部分药价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救命药一年断供数月 定点生产缓解药荒
据抽查发现,抢救用药鱼精蛋白,之前最高单价为13.97元,去年12月12日以后价格仅为9.8元;而高价格的止血用药人纤维蛋白黏合剂,购入价为759.4元,去年12月1日的零售价为834.4元,12月24日调整为759.4元。另外,一些因成本价过低没有利润的药品,如甲硝唑在医院也已开始恢复供应,价格仅需3元左右。
“像去乙酰、鱼精蛋白、甲巯咪唑,除了这三种临床急救药外,国家批准提价后,其他药品均得到了控制。因一些低价药中标价格较低,药企利润微薄,甚至亏本,企业不愿意生产,医药公司也不愿意配送,导致部分医院药物短缺,强心剂之类常见救命药断货。”
对于部分药品短缺的问题,近日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文要求试点4个基本急救药物,实行省卫生计生委和物价局的统一定价与定点采购。目前这4种药品在医院的供货量充足,价格略有提升。
药店不受影响 常见药品不会轻易涨价
为了验证药价放开后药店的药品价格是否波动,昨日记者跟随泉州物价局,在我市惠好四海药店就一些常用药品价格进行调查、走访,其中包括感冒消炎类药品、降压降脂类药品、消化系统疾病药品、常见慢性病药品等,与5月下旬相比,这些大众常用药价格均未出现明显变化。
惠好四海药店销售人员也表示,进入6月以来,药店所售药品的价格基本没有变动。即使药价放开,大众常用药的价格也不会出现大面积上涨。现在药店行业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搞会员日活动、打折、送券,为了留住顾客,谁也不敢在常用药上轻易涨价。
现在药品市场竞争激烈,而且价格透明度较高,同种疗效的药品,可能有几百家药厂生产,哪个价高哪个价低一目了然,销售商和药店在采购时都会货比三家,所以厂家在定价时也比较慎重,不会因为放开药价就随意加价。
物价部门:
发现价格违法 拨12358举报
泉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分局副局长蔡辉雄表示,此次物价局将重点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血站、药品采购平台等进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为期半年。
药价放开后,药品生产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集中采购入围药品,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实施基本药品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改革试点公立医院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突破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等。消费者发现任何不正当的药品价格行为,都可拨打12358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