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游被坑还得受罚,道理在哪儿?部门解释—— 若签“阴阳合同” 弄虚作假肯定不受保护
上周内地游客在香港被殴打致死,低价游又被盯上啦,不过这回可和以往不一样,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给游客一个提醒,如果在明知是不合理低价团的情况下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需承担法律责任,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 虽说处理游客的相关办法还在研究、制订,并未出台,可是网友已经不淡定了:“啥?我被坑了还得罚钱?”那么,到底为啥罚你? □早报记者 李菁 通讯员 杨思默 网友:10块钱一斤的苹果只卖1毛 能不烂吗 什么叫不合理?国家旅游局将5种行为界定为“不合理低价”: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比如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不合理低价游”的团费有的根本不足交通、住宿的最低成本,有的甚至“零”团费。 有网友表示,低价团已经形成一定的市场体系,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也是两头抓的一种方式,从源头和供应链上两头抓。再说你买超低价的商品时,就应该提防被人骗,别贪小便宜。“别人10块钱一斤的苹果,你买1毛一斤的,当然是烂的了。”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本身没有审查旅游服务成本价的义务,经常有商家因种种原因,抱着不赚钱揽客的态度进行促销,即使了解5种不合理低价行为,消费者还是难以判断什么叫作不合理低价。 部门:签“阴阳合同” 可能挨罚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罚? 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旅行社和游客签订“阴阳合同”,那就可能挨罚。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旅行社为了规避监督和处罚和游客订立虚假合同的方式,游客对此知情,也知道“零团费”的合同是不合理的,但贪图便宜签订虚假合同,弄虚作假的行为肯定是不受保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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