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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试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构筑“舌尖上的安全防火墙”

2015-12-28 10:06:4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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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庄君斌)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老百姓在外就餐,一旦遭遇食品安全事故,而供餐主体的赔偿能力又不足,甚至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近日,石狮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既给消费者吃下“定心丸”,也为食品企业撑起“保护伞”,构筑起一道“舌尖上的安全防火墙”。

十多家单位已投保

“我们一年保费1500元,保额却有200万元,虽然希望永远用不到,但对幼儿园和孩子都是一种保障。”石狮南方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蔡文轩告诉记者,之前他们在深圳时都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以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幼儿饮食安全。因此虽然他们来石狮才一年多,但也立即购买了相关保险。

据了解,目前除了南方幼儿园外,石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单位包括闽南理工学院、福建石狮市华联服装配件企业有限公司、石狮市集集小镇快餐店、石狮市好多滋餐厅、泉州市新吃通天餐饮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单位,保费从1000元至上万元不等。

自愿选择保险单位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不强制餐饮单位参与。”石狮市市场监管局食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不强制投保,也不指定投保单位,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每年需要支付的保费以规模、营业额等条件确定。”

“只要餐饮单位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消费者再因合同内约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遭受损失,将由保险机构进行赔付。”该负责人介绍,餐饮环节作为食品大安全中的重要环节,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领域和风险较高的环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会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可以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餐饮单位转移风险,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泉州明年全面实施

据了解,今年10月份,泉州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三部门联合印发《泉州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对本地市场占有率大、社会影响面广又是生产高风险品种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处于食品销售环节的大型商场、批发企业,处于餐饮服务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该方案出台后,各县(市、区)随即展开试点工作。2016年全年,各县(市、区)将在201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本辖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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