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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泉州老旧小区困局 市人大代表这样建议

2016-01-09 08:21:41 花蕾 彭思思 黄晓蓉 吕波 黄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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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团结新村,其改造是今年鲤城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解的建议

政府重视长期倾斜 成立专门部门管理

面对老旧小区管道改造面临的困境,泉州市人大代表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政府成立专门的老旧小区管理部门、“美丽社区”建设长期倾斜老旧小区等,以期长期解决这一难题。

“‘美丽社区’建设长期倾斜老旧小区”

泉州市人大代表,丰泽区东湖街道少林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王纯真介绍,少林社区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老旧小区,所以对排污管道等基础设施老化问题有着切身体会。

王纯真说,据她了解,泉州市区建于80年代的老旧小区,基本处于社区代管状态,大多没有封闭,基础配套设施差或严重老化;还存在流动人口多,出问题筹不到钱的困境。地下管网堵塞时,社区兜底,能筹集的资金,只够疏通、清淤,治标不治本,来年又得再次投入,这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彻底解决老旧小区排污管道堵塞外溢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重视,如“美丽社区”建设长期倾斜老旧小区,环保、住建、民政等多部门联动帮扶,逐步改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缩小和新建小区的差距。

“政府成立老旧小区管理部门”

泉州市人大代表康黎英是鲤城区临江街道伍堡社区的书记。她说,排污管道老化等,是老旧小区的普遍问题,一旦出现,居民自筹资金有限,社区又无专项资金,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申请为民办实事项目,要等上一年。如果政府成立专门的老旧小区管理部门,问题一出现,社区可对口及时申请维修资金,居民再自筹一部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排污管道改造应由楼栋各层业主分摊”

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美蓉说,对于有物业或业委会的小区来说,业主入住之前就交了一笔公共维修金,出现问题可以申请公维金。但没有公维金的老旧小区,便不可申请。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吴律师认为,楼栋的排污管道和设备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其改造应由整个楼栋各层业主共同分摊。

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吴律师则说,《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可以由业委会或物业进行协调,召集业主缴纳维修费用,没有业委会或物业的,大多数由居委会牵头协调,但需要召集全体业主大会,由50%以上业主同意委托授权给居委会后,居委会可以对不愿缴费的业主进行催款通知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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