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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不动产登记满月 受理业务6355宗

2016-09-02 08:39:3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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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排队办理不动产登记

8月1日起,泉州中心市区(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在过去一个月时间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受理登记业务6355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5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045份。

记者了解到,尽管新政已经推行了一个月,市民们仍对该项业务存有疑虑。昨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为市民朋友们答疑解惑。

原有证书“不变不换”

“现在只是停止颁发旧房产证,但并不意味着它从此‘下岗’失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海域、林权等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换句话说,就是原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依然有效,如不动产权未发生变更或交易,无须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可随意查询他人信息

有市民误以为,实行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查询某人名下的房产。对此,工作人员解释,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后,信息可依法公开查询以保障交易安全,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只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等才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

只有房产证或土地证 抵押、过户不受影响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购买二手房申请产权登记时,将实现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不少原来购买了二手房的市民会问,如果没有办理土地证,今后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对此,工作人员解答:不受影响。原来核发过土地证的,办理过户时必须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证。对于已办理房产证,但一直没办理土地证的业主,在办理过户时,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同时提交房产证和土地登记相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申请材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作进一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并颁发同时记载土地和房屋信息的不动产权证书;不符合土地、房屋统一登记条件的,过渡期按照原有做法办理抵押、变更等不动产登记业务。

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为更好保护权利人权益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时间,也成为市民朋友们关注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对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有部分市民并不理解,抱怨“耗时太长、太麻烦”。

其实,之所以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是因为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但为了获得不动产单元号,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通过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查清不动产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再根据调查资料将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与土地、海域关联进行“落宗落户”的过程。同一宗不动产只需办理一次权籍调查,已办理过权籍调查的不动产再次办理业务无须再进行权籍调查。“所以,还请市民朋友们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理解。”上述负责人说。

今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办证效率。如果市民朋友们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有不明白的,可以登录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g.fjqz.gov.cn)详询,也可以前往设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的业务办理窗口或者拨打咨询电话0595-2217887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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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号贩子 办理登记需实名取号

“现在采取实名制取号,杜绝了个别号贩子的不良行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位工作人员称,刚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的头几天,个别不正规的房产交易中介机构趁机鼓吹市民尽快买房、换证,更宣称“不换证就不能买卖”等,甚至有些人还趁机“垄断”取号,靠着贩卖号码骗取市民的钱财。

发现号贩子的行为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刻研究对策,最后改良取号终端机,所有申请办理业务的市民都需要使用本人身份证取号,有序排队,号码仅供本人使用,同时在办事大厅显眼位置放置公告,提醒市民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记者 李波玲/文 庄丽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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