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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泉州古城旅游品质提升 代表委员们提出不少意见建议

2017-01-11 08:21:2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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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聚焦古城旅游品质提升——

把古城游“拳头”打开来

近年来,泉州古城游线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 (资料照片)

承载着千年人文的脉络,泉州古城独一无二。近年来,如何保护利用古城,牵动了无数人的心,更是多年来泉州两会聚焦的一大热点。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围绕如何提升古城旅游品质,从中山路步行街改造、古城业态提升、完善周边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记者 殷斯麒 王金植 许雅玲

【漫步古城】

关键词 古街巷游 建议: 多种方式开发古民居

泉州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闽南传统文化,但传统文化不像自然景观那样直观浅显,它需要一个客体来承载和体现。而古民居、古建筑就是一个最好的载体。由于年久失修,古民居、古街巷的保护利用迫在眉睫。

民建泉州市委会提出,目前老城区、古街巷游面临的主要困境是内涵单一、体量较小、权属复杂、维护成本高。建议采取借用、租用、合作、置换、委托等方式开发古民居。一是合作开发,双方签署长期(30年)的合作合同,业主将古民居交由政府(或商家)经营,期限内由政府(或商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业主按比例分享收益。二是产权置换,政府按照一定比例用空余的安置房来置换古民居。三是租用开发,双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政府(或商家)逐期支付租金给业主,期限内由政府(或商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四是借用开发,政府出资维修或翻建无人居住的危房,业主无偿将古民居借予政府一定年限。五是权责分离,对于国有的古建筑和复古建筑,实施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委托分离。市国资委可以成立一个古城旅游公司,由市政府出面将国有可开发古建筑和复古建筑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统一移交给古城旅游公司。

关键词 步行街 建议: 中山路试水步行街

中山路实行步行街的呼声由来已久。今年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古城要做好“留”的文章,抓好中山中路步行化改造。姚良铸代表建议,推进中山路步行街的建设,吸引民间传统非遗工艺项目入驻,适当设立小型专题的博物馆作为展示平台,让泉州传统民俗可看、可玩、可带、可体验等。

记者从泉州市古城办获悉,泉州今年将启动中山中路(涂门街至打锡街段)步行化改造项目,改造路段全长240米。项目属于古城保护发展“六大工程”中的“古城风貌保护工程”之一。项目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制定方案,并且已经召开两次专家评审论证会,目前初步方案已经出炉,正根据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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