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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成效显现 去年泉州631万补助金惠及患病职工

2017-02-16 08:00:3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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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林佩珠)身患重症的德化职工连先生,相继得到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44609元补助金和省总工会配套的39000元“大病补助”金额,缓解了因病而产生的家庭经济压力。这只是去年泉州市受益于职工医疗互助的近4000人次中的一例。由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始于2006年,截至2016年底已累计组织481万人次参加,归集资金2.18亿元,9.2万人次获得补助,补助金额达1.57亿元。

亮点 省总工会“大病补助”助力

对职工队伍中的弱势群体而言,任何的病痛都可能是一个难过的坎儿。市总工会积极发挥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利益的职能作用,连续十多年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让更多职工群众享受到了医疗互助待遇。

以2016年度的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例,参加活动的单位达6213个,参加职工56.58万多人,完成计划任务的110%,共筹集互助金2769万元,补助人次3976人次,补助631万多元。这一年,市总工会在完善职工医疗互助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省总工会的“大病补助”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只要在参加活动的本年度,累计净自付医疗费用,达到符合省总工会的补助标准,市总工会相关系统会自动提醒对该职工进行“大病补助”计算。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职工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去年上半年,就有216人次获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补助金额为435700元。

新年 将组织51.5万人次职工参加

眼下,新一年度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火热开启,市总工会将采取多种有效办法,组织51.5万人次参加。

与往年一样,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在职职工,每人年交60元,个人自付扣除全自费部分后按50%比例支付补助,补助最高额度可达7万元;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非公企业类在职职工,每人年交36元,个人自付扣除全自费部分后按45%比例支付补助,住院津贴每日30元(最高享受30天),补助最高额度可达4万元;此外,女职工可每人年交25元,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特病类,补助最高额度可达1.5万元。

“近年来,随着医保新政策的不断推出,越来越多新的报销案例出现,致使医疗互助活动的原有规定亟待完善。此外,有些团体在组织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时,存在一些选择性参加、重病号挂靠等行为,风险较大,需要加以防范。”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年度将重点针对这些问题完善制度,让这一民生举措更稳健地惠及广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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