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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子女禁读高收费学校

2018-07-07 07:55:3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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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子女禁读高收费学校

不影响孩子读公办学校

本报讯(记者黄墩良)昨日,一份落款单位为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的《告知书》在微信朋友圈热传,内文表明,父母任何一方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学校不能给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昨日,记者从校方处了解到,该《告知书》是真实的。市教育局回应,此举是为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入读收费高的私立学校,但不影响孩子就读公办学校。

私立学校发《告知书》 拒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

这份热传的《告知书》上写着:“根据泉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名阶段,需对新生父母是否属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排查。如果新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校不能为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现请您及您的配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确认自己及配偶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如实向学校反馈。如未如实反馈,后果自负。”落款为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日期为2018年7月6日。

《告知书》要求家长签字确认自己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确有家长不符合条件 已建议学生就读公办学校

昨日下午,外国语学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份告知书是真实的。“学校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排查的。”该负责人介绍,该校是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校方收取新生一年学费等各种费用约1.7万元,这确实比公办学校会高一些。按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机制的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不能就读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

“告知书一发出去,我们就收到了一些反馈。”该负责人介绍,确实有新生的父母系失信被执行人,因学校尚未正式录取该新生,已建议其就读公办学校。

限制读高收费学校 有利于构建诚信社会

昨日下午,泉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外国语学校等“高收费”学校,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都被限制就读。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有高消费行为,如坐飞机不能坐头等舱、坐动车不能坐一等座,也包括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虽然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去高收费的学校,但并未侵害他们子女的受教育权,只要是普通收费的学校、公办的学校都是没有这种限制的。”该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是落实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举措,此举也是为了倡导诚信生活,希望广大市民共建“信用泉州”。

“教育部门落实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学校采取相关措施,必将得到各界的支持和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构建诚信社会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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