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消费投诉量同比下降 电子电器类投诉最多
三季度消费投诉数量同比下降 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最多
本报讯 (记者 郭雅莹)日前,市消委会发布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第三季度全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案件1893起,已调解1870起,结案率98.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万余元。
分析显示,与去年第三季度相比,全市受理投诉案件总数呈下降趋势。从投诉性质看,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及合同纠纷的投诉比例较高,其中,投诉质量问题的案件最多,占案件总数的27.9%。与去年同期相比,产品安全问题、假冒商品、虚假宣传的相关投诉则有所上升。
从投诉类别看,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共581件,占投诉总量首位,空调质量、售后服务投诉尤为突出。另外,家用轿车的投诉90件,占交通工具类的55.6%。对此,市消委会表示,随着家用轿车的普及,相关的消费及售后服务纠纷增多,建议有关部门要重视家用轿车投诉的处理,经营者要自觉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典型案例
买的车位竟被开发商转租
消费者于今年6月24日在安溪某楼盘花了19.3万元购买一车位,隔天在该楼盘下属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车位使用合同。谁料开发商不仅不提供合同文件,还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车位交付消费者使用,更令消费者气愤的是,开发商将该车位转租并私自收取租金。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要求被诉方立即交付车位合同文件及使用权,并弥补其经济损失。经调解,开发商最终承认自己的过错,双方达成协议,由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把从交付之日起私自收取的租金交付给消费者,共计3000元,该车位租期结束后开发商负责将车位物归原主。
退订婚纱照付违约金退预付款
消费者庄先生6月26日来电称,2012年12月29号在市区东街一婚纱店预交了4999元拍摄婚纱照,因个人原因无法拍摄,要求婚纱店退款,婚纱店拒绝退款。消费者认为自己只是预交了费用,未享受到该婚纱店的任何服务,要求全额退款,而婚纱店认为双方有签订一份协议,协议里写明“预付款不能退”的字样。经过调解,消费者支付500元作为违约金,婚纱店予以退款。
刚用两天空调外机出现故障
丰泽区陈先生在某电器店购买一部空调,价款2000元。使用两天,外机出现故障,消费者要求更换全套空调,商家只同意更换外机,消费者不同意。经调解,商家退还2000元购机款给消费者。
- 2013-10-16泉州首个网络维权站在石狮成立 遇纠纷可投诉
- 2013-10-11保丢不保损限定赔付额度 快递业霸王条款你可以说不
- 2013-10-11泉州发布12315数据 汽车类消费投诉同比增86%
- 2013-10-10车行收取“金融调查费” 泉州工商叫停违规行为
- 2013-10-09手机流量投诉同比增长近4成 工商发布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