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手机流量投诉同比增长近4成 工商发布消费警示

qz.fjsen.com 2013-10-09 08:05  李秋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林炜琴)明明关掉程序,流量却仍“悄悄”流失;流量已超套餐,却未收到相关提醒……最近,手机流量纠纷越来越受关注,律师刘明因“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则曝光预装手机应用,侵害消费者权益。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共接受涉及手机上网流量的投诉487件,同比增长近4成。引发争议的原因主要有消费者缺乏常识、运营商擅自开通套餐、内置不良软件影响等。

5大原因引发争议

工商接诉案例中,一女士投诉,37分钟内被扣445元流量费,但当时手机在充电,未使用;另一消费者称,在家使用wifi,一晚上仍产生400多元流量费;还有手机用户投诉,关闭手机上网功能,仍被收取流量费。

泉州工商12315接诉数据显示,今年1~3季度,涉及手机上网流量的咨询、投诉以及举报48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6件,增幅近4成。

工商人士称,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5种情况:

一是消费者缺乏手机上网流量常识,造成无端流量消费;

二是运营商擅自开通流量套餐,如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一些服务产生费用;

三是流量超出套餐,未及时收到提醒;

四是手机内置不良软件预埋流量消费陷阱;

五是运营商方面关于流量的计量、计费,引发争议。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