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下定金后被查封了 买家起诉卖方获赔4万元
房子下定金后被查封了
买家起诉卖方 获赔4万元
谈好了价格,交了定金,潘先生以为房子属于自己,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哪想到几天后就来了个急转——房子被法院查封,这下潘先生只好将中介和卖方告到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在一审输了官司后,潘先生笑到了最后。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案情
下了定金 房子却被查封
潘先生想购买一套房子,经洛江区某房产中介所负责人王某明介绍,认识了薛某兰和她丈夫程某凌。
今年1月3日,潘先生作为买方,程某凌夫妇作为卖方,在房产中介所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经纪合同》。合同第一条约定,薛某兰、程某凌同意将位于洛江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潘先生,建筑面积约126平方米,价格为79.9万元。
为确保交易安全顺畅,协议还约定,潘先生应支付购房定金4万元,程某凌夫妇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有关房屋产权或债权债务等纠纷,概由他们夫妇俩负责处理。
协议才签订几天,潘先生就接到一个坏消息——洛江区法院做出一份裁定书,裁定查封宋某的房产。原来,2012年10月份,宋某把房子卖给程某凌夫妇,尚未办理过户,程某凌夫妇就把该房产转卖给潘先生,不料因宋某与施某有纠纷,被起诉到法院。施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查封宋某的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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