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6万元买来高档木沙发 材质被“以次充好”
花46万元买高档木沙发 材质被“以次充好” 原来是经销商私刻公章“偷梁换柱” 东南网1月5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高苗苗 蔡迎娜)日前,市12315投诉台接到省消委会的移转案件,石狮的彭先生2012年5月向南安品牌家具公司的经销商定制一套高级沙发,材质为沙比利木,价值46万余元。在安装时,彭先生发现沙发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其中最为严重是,沙发的材质并不是沙比利木,而是胡桃木,两种材质的价格相差甚多。彭先生怀疑该家具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相关部门依法调查该公司的真实合法性及企业资质,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 据彭先生介绍,2012年5月份,他向泉州保嘉利木业有限公司南安经销商的负责人陈某订了一套价值46.5万元的高级沙发,沙发的材质为沙比利木,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后,彭先生支付了近30万元的订金。陈某向彭先生承诺,三个月后把沙发送到他家中。“柜体粗糙,还凹凸不平,颜色也不对”,同年8月份,彭先生收到工人送来的沙发,在安装时他却发现沙发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其中最主要的是沙发的材质竟然是胡桃木,而不是之前订的沙比利木。据了解,两种材质的价格相差甚多,彭先生认为商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系欺诈行为,故向泉州保嘉利木业有限公司要求赔偿。 可令彭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公司却说他签订的销售合同中,订的就是胡桃木材质的沙发。“和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上要求的明明是沙比利木材质的沙发,为什么公司出示的合同内容就变了样?”彭先生不解,将两份合同进行对比发现,不仅内容完全不一样,连公章都不一样。经该公司鉴定,彭先生合同上的公章系伪造。彭先生几次和经销商陈某商讨后,陈某承认其私自伪造公章,在彭先生签订合同后,他又伪造了一份合同,把合同的内容重新换过,再交给公司加工,才导致公司加工出来的沙发和彭先生要求的不一样。 经12315工作人员了解,该案件实为经销商陈某与彭先生之间的纠纷,且陈某的经营场所位于南安,目前已将该案转移到南安12315。同时,由于陈某涉嫌欺诈行为,建议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醒消费者签订销售合同时,要注意阅读合同的相关内容,以免出现类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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