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即将实施 看看消费者多了哪些护身符
新《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护身符: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网购货不对版 7天内可直接退货 修改法条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本地案例】去年,市民杨小姐在某网络商城上购买了一双价格为52.8元的鞋子。收到鞋子之后,因鞋子与网上描述的不符,杨小姐想要退货。商家认为,商品与图片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构成退款的理由。最后,商家表示,可以退还杨小姐12元的费用,当成商品优惠折扣。 【部门解读】网购时,消费者因无法直接接触到商品,再加上商家刻意美化商品,隐瞒商品负面信息,导致部分消费者收到快递后发现货不对版。但因为消费者与商家无法直接沟通,部门异地执法存在难度等,消费者常吃“哑巴亏”。新《消法》实施后,遇到像杨小姐一样的情况时,市民可以直接选择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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