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将进一步统筹优化中心市区基础教育资源,学校规划设置将与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同步进行
中小学 幼儿园 网点布局应符合就近走读
城市新区教育资源优质化,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口向城市新区流动。图为泉州五中城东校区。(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泉州市今后的学校规划设置将与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同步进行。日前,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统筹优化中心市区基础教育资源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在新区开发中,优先规划建设优质学校;努力实现至2015年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总学位数50%以上;加快实施名校(名园)跨县区、跨不同所有制组建教育集团的试点。
□本报记者 陈玉珍 曾聪虹 通讯员 林贵福
小区建成的教育设施 年底前移交教育部门
通知要求,学校规划设置应与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同步进行。发改、规划、教育等部门应根据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变化的趋势,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教育专项规划修订工作,科学规划学校设点布局和办学规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应把市区学校的规划设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在实际建设中确保落实,力争2020年前实现中心市区新区规划建设学校人口规模配置、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达到省定标准。
规模开发区特别是规模住宅区的开发,有关部门要督促开发商严格按规划同步建设配套的学校,建成后交由教育部门管理;各居住小区已建成的教育配套项目和设施,规划、住建、国土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于2014年年底前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主要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和小学;对于小规模居住区的开发,有关部门要在适当的区域规划设置新的学校,并统筹落实学校建设经费。规划确定后的学校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缩减,不得改变学校用地用途。
在新区学校建设中,泉州市将积极探索多元投入机制。优先规划建设优质学校,所需资金从新区建设的土地拍卖收益中解决,优先统筹安排城市新区学校建设和老城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财政经费;教育费附加全部用于教育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支持中心市区教育建设;各区将及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逐步完善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政策,至2020年泉州中心市区率先实现高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努力实现至2015年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总学位数50%以上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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