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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一市民买房遇闹心事:前业主欠物业费 新业主入住遭拒?

2015-09-16 09:01:32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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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业主欠物业费 新业主入住遭拒?买二手房要留心

经过协商,一波三折终圆满,业内提醒买房要多留心

昨日,刚买入泉州市区晶都国际小区某套二手房的曾先生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吐槽”了买房遇到的闹心事——原业主物业费未交齐,小区物业人员不让新业主曾先生一家搬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早报记者前往晶都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处进行了解。

□早报记者 李波玲

【当事人】

“很无辜”,希望物业给个说法

“我们确定好日子,决定先把家具和行李搬进去,结果小区物业拦着不让。”曾先生感到十分无奈。一问之下,“物业人员说这套房子的前业主从2008年开始拖欠物业费,需要等这笔钱到账,才可以让我们住进去。”

曾先生认为,这笔纠纷属于物业公司和前业主的事情,与他无关。据负责这笔房产买卖交易的中介经纪人王先生介绍,卖方拖欠物业费的原因最初就告知了曾先生,双方也协调好由卖方负责缴清拖欠的费用,并已办理好所有手续,卖方也拿到总房款。

“很无辜。”遇上这闹心事儿,曾先生坐不住了,当即前往物业人员办公处寻求说法。曾先生很快就请原业主庄先生前来,一起前往物业办公室进行协调,但未果。“而且,据我了解,物业人员也没有权利阻挠我们搬家,他们的做法是否也该给个解释?”

【物业】

公司规定,新旧业主需到场交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晶都国际小区所在的泉州市力标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之前该栋楼顶层住户因违法加盖侵占了公共用地,其他楼层的部分业主劝说未果,便走上了司法程序维权,同时一起拖欠了物业费。其中,原业主庄先生自2008年到现在已拖欠了1.6万多元的物业费。

“业主在买卖房屋时,物业要求新旧业主双方同时到场交接清楚。”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曾先生的遭遇并不清楚,并称小区里的其他业主在转让个人名下住房时,都会主动前来结清相关费用。

随后,根据该工作人员的介绍,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江先生,对方明确表示是依照公司的规定办事,只要新旧业主协商缴清拖欠的费用,曾先生一家才能被确认为新业主入住。

【原业主】

将尽快结清所有拖欠费用

昨日下午,原业主庄先生与物业方代表人员和曾先生一起进行了协商。庄先生介绍,当时顶楼住户私自加盖圈地为己用,侵犯了其他住户的权利,他在其他住户的邀请下,一起参与了维权诉讼,目前案件在处理中。“只要顶楼住户把违建的房屋拆掉,或者有超过10%的业主交了物业费,我也不会再拖欠。”庄先生解释,他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

据物业工作人员统计,这栋楼有近40户人家,目前每个月按时缴交物业费的只有十多户。记者随机联系了不同楼层住户,有部分业主透露略知一二,但有不少业主表示每个月都会按时缴清所有费用。

经过再次协商,庄先生答应将尽快结清拖欠的费用,让新业主一家可尽快入住。

【建议】

买二手房 要注意是否有遗留问题

早报律师团林清毅律师表示,物业方与原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与新业主曾先生无关,不能因拖欠费用而让曾先生的权益受损,物业人员也无权阻挠曾先生一家搬入,“如果曾先生仍无法入住,可寻求警方帮助”。

为了避免遭遇曾先生这类闹心事件,一些房产业内人士提醒准备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朋友们,在过户之前务必三思而后行。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格的房产中介进行,双方最好约定留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由于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查明对方的身份和房产真实信息是很有必要的,尤其买方要特别注意房子是否存在遗留问题——原业主与邻居是否存在装修、改建等纠纷,是否有拖欠费用等。

一位房产经纪人认为,买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不要因为忸怩而草草签字,双方在过户前要针对各项费用进行明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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