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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假期出游慎选旅行社

2016-05-25 17:11:5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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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郭慧杰 刘倩 通讯员陈银江 杜幼花)进入夏季,旅游也将迎来旺季,许多家长会选择在暑期带孩子出游,而通过旅行团参加各种境内游、出国游,是众多消费者的首选。近日,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出游应慎选旅行社,谨防各种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每次旅游黄金周、旅游旺季过后,旅游投诉都会呈增长趋势,主要集中在价格混乱、景点缩水、时间缩水、购物上当,住宿、就餐质量差等方面。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损害,除了旅行社运作不够规范外,与旅行者缺乏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有很大关系。

为此,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出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要注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的旅行社参团;应当留心观察旅行社营业场所是否固定,是否依法悬挂营业执照,对于出境旅游、边境旅游还应当有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还应关注各种投诉信息,要选择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对于投诉率较高的,应当慎重选择。

同时,消费者还要把与旅行社的各种口头承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注意仔细阅读条款。旅游合同是各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基本载体,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旅游费用等内容。

消费者外出旅游要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身健康条件和自身需求选择出游路线,切忌盲目出游。“现在有一些旅游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广告中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防止上当受骗。”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旅游者,要对五花八门的旅游广告宣传进行甄别,注意防备广告陷阱。

此外,消费者交纳旅游费用后,要记得索要加盖旅行社公章的正式发票或收据,以及旅游合同文本,以备发生纠纷时有相关凭证。如果遇到侵权行为,与对方难以协商解决的时候,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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