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 制图
东南网3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夏鹏程)“想捐个遗体,到哪拿表格?”这两天,一名年轻的泉州女网友在微博、论坛上发出提问,求万能的网友支招。
提问的网友,是25岁的泉州人小李,她在帮爸妈询问办理自愿捐赠遗体的手续。小李的父母都是医生,希望将来离世后,捐献出身上可用的器官,帮助有需要的病人,并将遗体捐献给医学院,做医学研究。
女儿小李支持父母的想法,帮忙询问。器官和遗体捐赠,该怎样申请?泉州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捐献流程,答疑解惑。
夫妻都有捐献意愿 女儿帮忙咨询手续
今年59岁的老李,黑龙江人,精神和容貌都像健硕的中年人。他从医院退休多年,在丰泽区经营一家诊所,继续看病救人。
老李专攻五官科,他的妻子是泉州人,专攻妇产科。30多年前,他们在医学院认识后,一起在泉州生活工作。妻子目前还在医院工作,不久后就要退休。
聊起捐献遗体的意愿,老李直爽地说,“我们学医的都懂,人死后烧了浪费,把能用的器官捐献出去,是好事,剩下的遗体,还能给医学院做解剖标本”。
25岁的女儿小李,是护理专业出身,在父亲的诊所帮忙。看到父母相互支持,自愿将来离世后捐献器官和遗体,她很支持,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这个可不是你说的算”,老李笑着说,女儿已经成家,这个想法还需要得到女婿一家的支持。
捐献遗体的想法,老李早就有了。平常一些老朋友来诊所泡茶聊天,听他这么一说,也有同样的想法,却不知道该如何申请。老李让女儿帮忙询问。小李向民政局、卫生局询问过,得知这两个部门并不负责遗体捐赠事宜,就将问题发到网络上,向网友询问。
可向泉州市红会申请 需直系亲属签字同意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向泉州市红十字会确认,市民如有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意愿,可向所在地的区、县级红十字会领取自愿登记表,进行申请。
“自愿是第一原则,不过自愿捐赠者在离世后,需要家属配合执行捐献事宜,所以也要充分尊重家属的意愿。”泉州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小王介绍。
提前登记捐献的自愿捐赠者,需要得到两名以上直系亲属的签字。“如果只有本人有意愿,而家人不支持,我们一般会劝他先争取家人支持,尊重家人的意愿。”小王介绍,家属同意后,办理填表签字、摁手印等手续后,自愿捐赠者将拿到一张捐赠卡。
捐赠卡上会有捐赠人的个人信息、捐赠意愿,以及红十字会的信息和联系方式。万一到了自愿捐赠者临终前,家属可通过捐赠卡,联系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紧急联系有关部门开始捐赠流程。
临时自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要得到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并且本人自愿无偿捐献,或者离世前没有表达明确反对捐献的意愿,即可联系当地红十字会。小王介绍,“未提前志愿登记的,没有事先办理好登记手续,是施行一票否决制。只要一名直系亲属不同意,就不可进行遗体器官捐赠”。
“器官是有生命的,需要争分夺秒进行配对、移植,提高移植成功率。”小王介绍,一到捐献的紧急关头,当地红十字会将紧急联系省红十字会,由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紧急组织、协调医学专家组,并配对适合移植器官的病患,保证全程的技术可行性,以及透明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