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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装备所设立专项基金 每年2000万元引进高层次人才

qz.fjsen.com 2014-11-16 10:54:56 游怡冰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鸿彬    我来说两句

泉州晚报讯(记者 游怡冰)日前,泉州市出台《关于支持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以下简称“装备所”)建设,将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设立“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高端人才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由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纳入全市人才住房保障范畴

根据《意见》,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执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时,应将装备所视同当地用人单位,特事特办,按照当地用人单位的标准给予所有优惠政策,并在项目审批、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优先扶持。

入选国家、中科院、福建省、海西研究院人才计划的装备所人才,除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计划支持外,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依据现有政策机遇配套支持。

住房方面,装备所人才住房保障纳入全市人才住房保障范畴,按规定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优先优惠购买人才房、享受购置本地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人才的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方面也可享受相应的优先照顾。

特殊高端人才一次性补助不少于200万元

装备所需要引进的特殊高端人才,将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提请市政府研究,原则上一次性补助不少于200万元,从装备所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即使是前来装备所从事短期合作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的科研人员(包括短期工作人员),也可给予住房补贴或解决临时住所,享受一次性的交通补贴和人才津贴。同时,也将对装备所科研团队与地方企业开展横向合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意见》,我市也将参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相关政策,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对科研成果在泉州转移转化的装备所人才实行激励政策。

同时,我市将抓紧设立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产业引导基金,用于装备所高层次人才等其他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在泉州地区转化落地,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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