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案认罪认罚:王某保等八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 【简要案情】2019年3月至5月间,被告人王某保、刘某明、许某战、王某、石某炜、唐某智、单某、李某及张某(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分分合合在石狮市多家酒吧,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 【法院裁判】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幅度建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该案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 3、公司化形式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刘某等四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 【简要案情】2016年2月以来,吴某利、吴某铭(已判决)伙同李某芳(另案处理)先后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插手他人经济纠纷,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行收取逾期还贷车辆,多次实施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吴某利、吴某铭、李某芳为组织、领导者,以吴某伟等4人(已判决)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刘某、许某耀、王某伟、王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福建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吴某利等人还拉拢、腐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刘某猛,通过其非法获取车辆行动轨迹等信息,指使组织成员纠集被告人刘某、许某耀、王某伟、王某等人,采用追逐、拦截、恐吓、制造车辆追尾、强拉硬拽、强拿硬要等手段强行收取他人车辆,自2016年9月成立恒泰克公司,2017年2月成立联创公司以来,共强行收取他人车辆196部。 【法院裁判】被告人刘某、许某耀、王某伟、王某参加吴某利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同其他同案人在吴某利等人纠集下,多次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或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至四万一千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