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走访辖区渔船民,征求对海警工作意见建议。李晨 供图 他们是海上纠纷的“调解员” 做群众工作想要立竿见影往往没那么容易,更多的还在于日常生活、平凡琐事中的点滴积累。 “这个结果我很满意!”3月11日,辖区渔民老王与老陈不约而同地给予了工作站执法员吴华霖好评。王陈二人同为蟳埔渔村海上养殖户,毗邻而居,感情很好,却因为一米宽的养殖水域归属发生争执闹得不可开交。由工作站协调成立的海上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历经苦口婆心的劝导,终于以双方各退50公分的办法,达成和解。一个海上治安隐患得以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王陈二人解释,他们的满意评价基于3点:海警执法员给予了他们充分的尊重,把道理说通了;没有把矛盾闹到岸上,保住了他们面子;调解全程没有影响他们日常工作,还省了舟车劳顿和几百元的路途开支。 王陈二人的中肯评价,道出了海上群众对“海上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海警执法人员的普遍看法与心声。 各类海上矛盾纠纷是影响海上治安稳定的“一地鸡毛”。“海上纠纷因船只、人员多,且远离陆地,如果无法得到及时处置,极易导致事态扩大,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对此,该站整合优化调解资源,吸收政府、司法等部门人员及村委干部、海上有威望群众为成员,牵头在执勤舰艇成立“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委员会”,明确“调解矛盾为主、司法服务为辅”的工作方式,在海上舰艇接警过程中,直接进行现场的调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海上,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避免了因小摩擦、小纠纷而导致扣押船舶、人员,减少当事人的财产损失,确保部分紧急矛盾纠纷在海上能“就船化解”。 李晨是该站教导员,也是海上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员。“成为调解员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司法部门接受调解培训。”李晨说,现在他们对矛盾纠纷类型、调解程序等都有了一定认识,也掌握了一些调解技巧,“只要接到海上渔船民的报警,我们就会第一时间赶往事发地先行处置。” 在泉州湾附近海域,一艘福建漳州籍渔船与泉州籍渔船因渔网纠缠发生纠纷,并引发两船相互冲撞和渔民互殴事件,致2人受伤,1艘渔船受损。漳州籍渔船还被泉州籍渔民强行扣留,随后两地10多艘海上作业渔船串联100多人聚集,随时可能发生大规模冲突。 接警后,工作站第一时间出警,控制了现场局面。在征得涉事船只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李晨邀请当事人代表到舰艇上的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由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最终,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大规模海上群体性事件被消除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委员会”已开展现场办公11次,调解矛盾纠纷6个,为群众节约路途费用约10000余元,没有矛盾纠纷提交上岸,其公平公正公道的调处方式和有礼有据有理的工作态度,无一例外地得到当事人双方的一致认可。“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委员会”已成为为海上群众提供司法和行政服务的“法律诊所”。海警执法人员把小事做实、实事做细,让每一艘船、每一个渔排都成为群众说事拉理的办公点,真正使海警成为渔船民敢交、愿交、想交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