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张锦川)近日,安溪县城厢镇墩坂村的吴某生和湖头镇溪美村的苏某明因涉嫌无证销售液化气,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抓好燃气行业安全工作,安溪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公安、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综合运用执法、约谈、公安部门立案等手段,有效遏制了安溪县燃气行业现存的无证销售液化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气等违规行为,有效促进了安溪县域内燃气行政执法案件的侦办落实。 今年3月份以来,安溪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安溪县个别燃气企业和部分供应站点存在的供应站点安全管理不到位、销售秩序混乱、用户用气安全检查不深入等方面问题,不断加大对燃气企业、供应站点检查力度,截至5月20日,共发现问题113处,已整改96处,还有17处正在整改中。 为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溪县城管局重点对大岭、参山、吾都等供应站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存在问题通报全县燃气企业,责令相关供应站就用户用气安全检查不深入、送气工送气过程管理不严密等安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从而有效引导燃气从业行为。 此外,严用执法手段,规范燃气市场秩序。通过分片区实地宣讲、发动属地乡镇参与等多元化方式,积极营造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氛围,不断加大燃气违规案件侦办力度。 截至5月20日,共开展执法检查22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8人次,立案9起,扣押液化气钢瓶434个,已结案7起,收取行政罚款10万元,另有2起正在办理中,有效推动了燃气市场秩序整顿工作。 安溪县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以行业整治为重点,精准摸排,重点出击,不断推动安溪县燃气行业规范化,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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