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选委员会会议现场,评委阅读模范候选人事迹材料。东南网记者 林杰 摄 东南网4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杰 通讯员 程兴华)4月23日上午,泉州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推选委员会关于泉州市道德模范推选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组委会遴选办法(草案)》;研究遴选30名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和5名推荐参评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建议人选。 此前,市主办单位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推选委员会、监督组,启动推选工作,按照“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确定符合标准的道德模范候选人95名。在市属媒体和各地融媒体中心以新闻通稿形式发布公告和公示候选人事迹的基础上,本届道德模范投票推选采用公众代表投票、推选委员会投票两种形式进行。4月中旬,各县(区、市)文明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明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党委、市创行办、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18个参评单位组织200名公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4月22日,市召开推选委员会全体会议,推委会30名委员对推荐上报的95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4月23日,召开市组委会全体会议,按公众代表投票占40%、推选委员会投票占60%的权重,根据省组委会分配的名额,遴选各类别排名第一的5名推荐参评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建议人选;按照组委会通过的遴选办法,研究确定各类别排名靠前的30名为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建议人选。 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暨第八届全国、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人选推选工作,在泉州市文明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总工会、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妇联、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6部门联合举办,预计将在9月份中央、省委表彰大会之后,组织泉州市相关确认、宣传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