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9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19日,《丰泽区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了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和时间。 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中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 1.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可在学校申请并经市教育局批准扩大的范围内招生,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2.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各民办学校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面向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均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前,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在报名点填写有关承诺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丰泽区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返回原籍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数面向其他批次录取,按本实施意见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 6.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于5月17日前报送丰泽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不违规招生承诺等。 7.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各民办初中学校须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各持一份备存。 8.民办初中学校在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应在7月12日前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其方案,经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按规定于7月20日-27日自主招生补录(区属民办学校补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必须经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 9.各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28日前汇总补录的学生名单,填报《泉州市民办学校初中录取学生呈报表》后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区属民办学校补录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局备案)。8月15日前,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