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8日讯(通讯员 许美宣)林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小货车,新车还未购买保险,上路行驶时不慎撞倒一名96岁高龄老人丁某,造成丁某受伤,送医治疗后医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等,经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驾驶人林某负全部责任,因车辆没有购买保险,双方因为赔偿问题发生纠纷。 为了解决赔偿问题,驾驶员林某与伤者丁某的家属共同到南安市官桥司法所申请调解,官桥司法所调解员了解案由后,当天就组织双方对于赔偿问题进行调解。驾驶员林某表态自己不会逃避赔偿责任,但家属要求的赔偿诉求较高,希望通过调解协商赔偿问题。而伤者丁某的家属认为,丁某年龄较大,此次受伤对老人家的身体状况影响较大,而且家人为了照顾受伤老人都不能外出工作。 调解员先是安慰双方的情绪,逐项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解读赔偿项目包括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并组织双方对于争议较大的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进行协商,因丁某卧床不便行走,调解员还与林某、丁某家属一同到丁某家中继续协商赔偿细节,并当场逐项征询伤者丁某及其家属的意见。 经过调解员的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意向,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肇事司机当场支付了所有赔偿款项46000元,并为自己驾车导致老人受伤表示歉意,双方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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