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许美宣)南安市官桥镇某石材公司向广东省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购买两套石材自动砌片机,双方口头约定以视频方式教授机械安装方法,在机械设备到位后,官桥镇某石材公司要求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提供安装人员,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将林某坤联系方式发给官桥镇某石材公司负责人陈某勇,陈某勇与林某坤联系后,林某坤于次日到官桥镇某石材公司安装机械,在安装过程中不慎触电身亡。 林某坤家属与南安市官桥镇某石材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到南安市官桥司法所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官桥镇某石材公司认为林某坤是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指派的安装人员,应当由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承担赔偿责任,而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认为双方约定机械并不包安装,林某坤非工厂员工,自己仅是介绍林某坤给官桥镇某石材公司,林某坤的所有费用是由官桥镇某石材公司支付,应由官桥镇某石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解决争议,避免双方互推责任,调解员指出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明知林某坤不是专业安装人员且没有电工证,还将林某坤介绍去安装,存在过错;而官桥镇某石材公司联系林某坤到厂安装,并约定支付佣金,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解决争议之后,调解员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将三方当事人分开协商,逐步拉近赔偿数额之间的差距,并同时要求厂方要先行筹集赔偿资金。最终经过几轮协商,两家企业共同赔偿110万元,其中官桥镇某石材公司承担62万元,惠州市某机械设备厂承担48万元。三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支付了所有赔偿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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