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18日讯(通讯员 许美宣)两名大棚辣椒种植户刘某、林某共同到南安官桥司法所申请调解,据刘某所述,其在官桥镇成竹村经营大棚种植辣椒60余亩,近期因该处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大棚种植户均需搬迁,刘某与林某因搬迁费用的补偿问题发生纠纷。 根据双方所述,在土地整治项目中,有补偿大棚种植户拆除棚架的费用,林某认为刘某种植的大棚中有10余亩的棚架是此前自己搭建的,前两年因为租地的租金没有及时支付,导致该10余亩土地被业主转租给了刘某,林某未拆除该土地上的棚架,而刘某租地后继续使用林某搭建的棚架已有两年,刘某则称之前的棚架已因台风受损一部分,而后是自己进行修理的。 为了及时化解纠纷,官桥司法所调解员与双方共同到官桥镇成竹村的大棚种植地现场查看,并邀请项目测量人员及村干部共同参加调解,调解员先是分清双方纠纷的棚架范围,由测量人员进行测量,并计算补偿费用。其次,调解员指出此次项目补偿的是大棚架子的搭建、拆除、搬移费用,双方对于争议的棚架均有投入,应该由双方共同获得补偿。经过调解员的劝解,刘某与林某最终对于各自获得的补偿比例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签署了项目补偿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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