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集相关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优抚褒扬纪念股室经办人员召开“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及专项资金实施进度”工作调度会,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补助资金使用进度及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进行专项调度。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汇报,对在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推进计划作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两分一统”及“六个一”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要求,秉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工作原则,加大与相关部门间联动机制协调力度,形成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切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常态化管理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抓时间节点、加快手续办理、分期分批推进、按进度拨付款项,杜绝“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确保省级补助款专款专用,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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