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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发布2026年第一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典型案例

2026-08-04 09:25:3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吴雅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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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梯、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曝光震慑效应,引导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维保、充装企业以案为鉴、自查自纠,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发布2026年第一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典型案例,覆盖丰泽、南安、泉港、安溪、台商投资区多地,聚焦带病运行、虚假维保、救援超时、违规充装、未监检等高频违法行为。

案例一 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被罚款

福建某有限公司使用的两台电梯经定期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紧急报警装置;因当事人现场未提供试验所需载荷,125%额载制动试验无法测试,该公司知悉涉案电梯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后,未采取措施将涉案电梯断电停用,仍将涉案电梯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此外,该公司电梯安全主要负责人知道涉案电梯经检验不合格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后,未采纳电梯安全总监及电梯安全员提出的建议,仍继续使用涉案电梯,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1.对电梯安全主要负责人柯某给予通报批评;2.罚款120000元。

案例二 未履行电梯应急救援义务

2026年4月5日17时15分,南安市丰州镇某小区电梯发生乘客被困事件,该小区物业人员于当天17时19分紧急联系福建省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人员进行救援。该公司维保人员直至17时56分才抵达现场,抵达时被困人员已于17时52分被消防部门救出,从接到救援通知到抵达现场耗时37分钟,超出规定的电梯困人30分钟内到场救援的时限要求。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压力管道安装未检验

2025年9月19日,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承建的泉港石化园区压力管道安装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承接的压力管道安装项目中压力管道已焊接完成,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安装监督检验。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整改期限届满时,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7571.15元,罚款50000元。

案例四 违规充装不合规气瓶

2026年7月23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某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气瓶未见电子标识,未建立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气瓶充装的行为并立案调查。

案例五 电梯虚假维保未按规范检修

2026年4月1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公司宿舍楼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在用的1台电梯,维保公示卡记录的最后一次维保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维保单位为某电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执法人员现场测试电梯轿厢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发现存在故障,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无法正常接听。随后,执法人员对该电梯2026年3月30日维保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维保人员仅点击了电梯报警装置按钮,未与使用管理单位人员进行测试接听且未对轿厢门防撞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测试。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电梯维保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67元,罚款10000元。(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苏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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