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工作方案》出台,旨在引导企业科学规划研发活动,促进研发投入稳步提升。 该方案提出,在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中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要求在落实省级政策的基础上扩大登记企业范围,到2028年,所有牵头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均需完成研发准备金制度登记工作。 今年4月,《福建省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工作指引(试行)》出台,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和奖补项目,并拟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落实;2027年至2029年,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完成备案的企业,其牵头申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入评审时,给予适当评审加分,并拟在评审立项工作程序中予以落实。 下一步,泉州市科技局将联合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辅导,组织专项培训,安排专人对接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完成登记工作,推动研发准备金制度落地见效。(融媒体记者王树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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