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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简介

qz.fjsen.com 2014-10-08 15:53: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设立于2010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泉委〔2010〕70号),设立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加挂“泉州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

将原泉州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城市交通运营管理职责,泉州市港口管理局的港口行政管理职责,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3个市辖区的道路、水路运输管理职责划给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增加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和对辖区内铁路运输、民用航空工作联系协调的职责。推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优化交通运输布局,推动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推动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化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一、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财务与审计科、工程建设科(泉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运输管理科(科技信息科、节能科)、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核审批科、人事教育科、系统党委及其办公室等10个科室。

下属单位包括泉州市公路局、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泉州市交通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处、泉州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泉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全市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港口规划,按规定负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按规定做好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点、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联系、协调铁路、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铁路、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参与开辟新航线的可行性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铁路、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九)负责港口、港务、港政、航政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与外事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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