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74372人享受低保 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泉州市大力实施兜底脱贫工程,对确实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农村低保标准(5040元)和现行市定扶贫标准(4846元)已达到“两线合一”。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74372人享受低保,其中农村低保户达63374人。 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516元,最高已达630元;同时,综合考虑精准扶贫和缩小城乡差距需要,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大幅提高,各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全部达到每人每月420元(含)以上,提前一年达到“两线合一”。 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实行补差制,即低保对象每月领到的补助为城乡低保标准减去家庭人均收入。截至6月底,各县(市、区)城市月人均补差额最高的为洛江区(401元),农村月人均补差额最高的为晋江市(353元)。 □记者许雅玲 实习生姚琳琳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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