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人才来丰良好条件 对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引进人才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工作津贴,补助时间不超过6个月。 企业新引进的人才,经区人社局预审符合泉州市引进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第一至第五层次,先行拨付最高20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 企业新引进的人才,经区人社局预审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由区人才公寓提供房源,免收人才住宿费,过渡期不超过3个月。 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其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企业所在街道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增强人才免“疫”力 对企业新引进的人才受疫情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劳动关系等纠纷,由区司法局组建法律服务公益团队,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企业从疫情重点地区新引进人才的,由区政府提供条件较好的场所实施居家健康管理,并安排专员提供代跑、代办、代购等日常生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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