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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小餐馆等“五小单位”做好这些可申报开业

2020-02-17 09:05:00 潘贤利 郑玲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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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郑玲玲)16日,泉州市丰泽区指挥部发布第14号通告。为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便利,在坚持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的前提下,全区小型经营门店(小餐馆、小食品店、小超市、小理发店、小药店等“五小单位”)“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且符合复工防控措施要求的,可向所在社区申报审核,分期分批分类有序开业。

通告要求,从省外进入丰泽区的店主和员工,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已在丰14天及以上的店主和员工,要及时做好体温和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并记录。开业前要足额储备口罩、红外线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快速手消毒液、0.5%过氧乙酸等防控物资。每天对店内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在店内设置洗手设施,配置洗手液;配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废弃口罩应投入集中收集点。

小型经营门店要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预防相关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未配合测量体温的消费者禁止其入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保持一定距离,消费者排队间隔须1米以上。鼓励送货上门,引导消费者即买即走,推广“零接触店外购物”模式,在门店门口设置隔离柜台,在隔离柜台放置付款二维码,经营者根据消费者购物需求将所需商品放置在隔离台,经消费者扫码付款后取走商品。此外,店主和员工每天自测体温2次,并做好记录。对进入店内的来往顾客进行体温测量,额温高于37.2℃的顾客禁止入店,发现发热等症状以及重点地区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小餐馆禁止包厢服务,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严禁集体聚餐,只能打包外带或外卖配送;外卖配送一律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并加贴“食安封签”。

小理发店必须实行预约服务,应公示服务时间和服务电话,不预约、不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得接待;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得在现场等待;实行快剪,不洗不吹或使用一次性毛巾,对理发工具等用品做到一人一消毒;对顾客逐一进行询问、体温检测并登记,发现发热等症状以及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可容纳10人及以上的商店应安装云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控。顾客必须分人次有序进出,排队结账时人员须间隔1米以上。

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含有可待因、麻黄碱、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喷托维林、布洛芬十种成分的退热、止咳药;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药品零售企业应引导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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