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加速引进劳动力 在引进劳动力方面,石狮主要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镇(街道)及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通过三方合力,加速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根据昨日发布的石狮支持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通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石狮市企业引进泉州地区以外户籍,且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其初次(即之前未在泉州地区缴交过职工养老保险)在石狮市稳定就业满1个月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给予每引进1人1000元的招工引才补贴。 同时,石狮鼓励各镇(街道)建立招工引才机制。2020年2月29日前、3月10日前为各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引进(含引导老员工返岗)或带动本地劳动力稳定就业满3个月,分别按每人300元、100元标准给予镇(街道)引进劳动力工作补助。 此外,石狮还积极推动在石狮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主要劳务输出地区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并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工作站每年为石狮市企业引进100名(含100名)以上劳动力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劳务协作奖励。引进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叠加申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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