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许多市民到位于金淘深垵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向叶忠等革命烈士献花。(黄宝阳 摄) 1935年初,国民党第九师二十六旅谢辅三部进驻诗山,对安南永德革命根据地进行连续几个月的“清缴”,根据地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先后受到严重破坏。形势严峻,叶忠随中共金淘区委委员、共青团金淘区委书记李刚先后转移到南安官桥、水头,安溪经兜,晋江白垵等地坚持斗争。1936年,革命形势更加严峻,叶忠和其他同志进行分散隐蔽,叶忠在官桥一家小店当店员,并以此为掩护建立联络站,作为晋南边区进步青年和革命骨干的据点。 抗战爆发后,叶忠积极投入抗日战争的伟大历史洪流中。1938年5月,在李刚和曾白羽的介绍下,叶忠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中共官桥支部书记,同年下半年调任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委员。1939年,他受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的委派,以梅岭为中心,恢复和发展养正中学、南星中学及官桥、白垵、岭兜等地的党组织。1939年10月,中共官桥区委成立后,叶忠任区委书记。他积极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为抗日敌后游击队筹集武器装备。 1940年春,泉州街头著名的“抢米斗争”中,也有叶忠的身影。1940年4月4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利用青黄不接之机,以泉州涂山街“美耕”米店为对象,发动反饥饿、斗奸商的“抢米斗争”。叶忠参加研究和部署了这一斗争,并负责外围监视工作。 “抢米斗争”打击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嚣张气焰,也引起了他们的疯狂反扑,泉州中心县委为此决定转移。1940年9月,叶忠奉命与郑堂楚到官桥、白垵一带筹集革命经费时被捕,并被监禁在国民党晋江县监狱。在狱中,叶忠受到严刑拷打,仍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他化名林忠,谎称自己是安溪人,和同伴吴明(郑堂楚的化名)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去“劫款”。为了掩护郑堂楚,他坚称自己是主犯,吴明只是胁从,“我尚未结婚,没有妻女,你要争取活着出去,继续为党工作。”叶忠一人揽下所有责任,因此被国民党军法处判处死刑。其间,党组织设法组织营救,但叶忠认为条件不成熟,请组织不要冒险。 1940年12月12日,年仅20岁的叶忠,在泉州南校场英勇就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