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14日,丰泽检察院、泉州文旅集团、清源山管委会共同为清源山景区检察联络点揭牌。该检察联络点就在老君岩造像右前方不到50米处,平时游人如织,格外醒目。“检察联络点的设立,意义在于加强对文物司法保护力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职能,为文物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参与揭牌仪式的泉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志平表示。 借力公益诉讼 保护古城文物 “在清源山景区设立检察联络点,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视察时提出的‘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的检察实践,也是我们一直探索的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举措之一。”丰泽区检察院检察长林志铭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的指示和批示,就像一盏明灯,为文物保护工作引航指路。 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金忠对检察联络点寄予厚望:“在主景区挂牌检察联络点,等于一场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零距离’普法,很直接,很有效!” 泉州作为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具有丰富的文物古迹。仅在丰泽区,就有4处国家级文保单位、8处省级文保单位和45处市级文保单位。长期以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丰泽检察院借力公益诉讼“利剑”开展古城文物及周边生态保护,致力于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检察保护质效。 创新治理模式 共建共治共享 据悉,为了做深做实做细这项工作,丰泽区检察院与文物保护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摸排,逐项梳理问题与隐患,结合工作实际找准监督切入点,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促进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近日,该院联合清源山管委会、丰泽区文体旅游局会签相关意见,明确了通过联席会议对文物执法、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健全联合行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定期反馈、检察建议办理等工作机制,真正以制度文件的形式把文物保护“固化”下来,确保历久而弥新。 据了解,该意见是对文物进一步保护的深化与升华。早在2018年下半年,该院延伸监督触角,联合区文体旅游局、农林水局、环保局、公安分局制定了《关于丰泽海丝史迹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检察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省首个文物保护监管联动协作机制,明确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海丝史迹工作上的提前介入、督促执行、发放检察建议乃至提起公益诉讼等情形,拉开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序幕。同时,设立专门的文物保护办案组,依托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共建模式,发挥文保专家的检察“智囊团”作用,不断改进文物保护的理念和方式。得益于保护机制完善、预防在前,近三年来,辖区内的文物始终处于全天候、全方位、多角度的司法保护之中,真正实现了文物史迹“零损害”。 此外,该院搭建了“网格化+社区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在全区78个社区设立社区网格员,将17名资深检察人员下沉至社区,通过检察力量的“下沉”以及网格员信息“上传”的方法,形成了文物保护及周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以时代精神激活历史文化的生命力,让文物史迹‘活’起来,真正成为我们泉州的骄傲。”这是丰泽检察机关长期践行的文物古迹保护理念。林志铭表示,将以检察联络点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的监督、预防职能,与职能部门在更深层次上同频共振,在更广领域中同向发力,实现文物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双赢多赢共赢,为打造独具特色的古城生态、文物史迹营造更加优越、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让“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