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伍律师在手机上收到了石狮法院以电子方式成功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从法院发出到接收,仅用时1分钟。这也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后,该院首例电子送达判决书案例。 据介绍,詹某因交通事故一案向石狮法院起诉。立案后,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勾选同意了电子送达。该案作出判决后,承办法官再次就判决书送达方式征求詹某意见,其表示愿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最新规定,通过电子方式接收电子版判决书。 当日11时12分,法院通过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向詹某委托诉讼代理人伍律师以电子方式送达了标准版电子判决书。一分钟后,系统显示该判决书已送达伍律师的手机。 此案成为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石狮法院首例电子送达判决书案例。伍律师表示,作为诉讼代理人,第一次收到以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具有特殊意义。电子送达十分便捷,通过移动微法院掌上法庭及时查收判决书,既省时又省力。 近年来,该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线上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采用电子方式成功送达了大量程序性法律文书,有效破解送达难题,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大大提高了司法送达质效。 据悉,去年12月24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经受送达人同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均可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这种送达方式,大大便利了诉讼当事人。(泉州晚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苏丽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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