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王连赞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接受张桂森辞去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南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王连赞代理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海丝商报记者 洪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