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以来,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走过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为进一步督促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及提高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对查处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多次联合各乡镇,深入企业车间、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其中,张坂镇泉州东泰鞋材有限公司、泉州市文轩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镇泉州市惠缘工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力、现场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堵塞、危险化学品使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等问题,被责令停产整顿。 在对泉州金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不符合标准的仓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台商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提请区管委会批准对该公司予以关闭。 执法人员深入车间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泉州应急 供图 执法人员深入车间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泉州应急 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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