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场(户)修复重建补助。筹措专项资金165万元,补助受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及重点养殖户做好修复、重建工作,恢复生产能力。 畜禽养殖场(户)补栏增养补助。以今年12月底的畜禽存栏统计数与6月底存栏统计数比对,新增养殖的生猪、蛋鸡分别按25元/头、3元/羽的标准进行补助,力争完成灾后生猪9万头、蛋鸡20万羽的增产目标任务。 脱贫人口灾后稳增收保险。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购买脱贫户防返贫稳增收保险,及时跟踪受灾群众年收入情况,对有劳动力且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两倍低保线的脱贫对象予以理赔,降低脱贫人口因灾减收影响,确保脱贫户收入水平不下降。 脱贫户住房灾后修缮补助。已下达低收入农户住房改善资金800万元,优先用于脱贫户房屋因灾损坏、损毁修缮补助。 脱贫村人居环境灾后恢复整治。筹措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补助建档立卡脱贫村人居环境修复,受毁道路、沟渠、管网、护坡等基础设施建设,受损路灯、公园等公共配套设施修建。 灾毁修复重建贷款贴息。受灾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牧企业,在今年8月1日—9月30日期间新增的银行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及设施设备灾毁修建重建的,按照不高于12月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贴息),贴息期限1年,单家经营主体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不同经营主体申报多个项目的贴息总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5万元。(泉州晚报记者 陈凌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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