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王家筑)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通过认真研判、连续摸排,采取“线上监控+线下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新模式,在某医院附近查获一起“黑救护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医院有一辆车牌号为辽PU**69号的“黑救护车”正在转运病人出院。因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大胆采用新的办案方法,实施了“线上监控+线下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模式。一方面要求举报人用手机拍下违法行为视频,同时请公安交警部门调取该车的行驶轨迹和监控抓拍资料;另一方面通知医院保卫部门协助调取病人及家属相关信息,而后由执法人员对病人家属采取电话询问的形式采集固定证据,及时到医院调取相关视频监控材料。 在采集固定相关证据后,执法人员立即通知辽PU**69号车经营人陈某文及当天的驾驶员杨某忠到案配合调查。经调查,辽PU**69号车所有人为辽宁安某达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实际所有人为陈某文。该车系由陈某文购买后与公司签定《医疗救护车服务经营协议》,在异地以非急救转运服务名义经营,在未取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情况下,就在医院附近以营利方式非法从事转运患者行为,也未与医院签订转运服务协议和合同。本趟运输由陈某文与病人家属电话联系,安排杨某忠开车运送病人及家属到泉港,收取运费500元。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非法医疗转运车,俗称“黑救护车”。车上既没有先进抢救设备,也不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和担架员,乘车风险隐患极大,无生命安全保障。此类车辆没有合法经营手续,损害病人利益和合法权益,涉嫌扰乱医疗秩序。今后,交通执法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交警将不定期对医院和周边场所进行摸排取证,加大整治力度,对“黑救护车”亮红灯,给生命留空间,依法惩处“黑救护车”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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