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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转非”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驶”不得

2023-09-21 23:57:20 陈诗婷 郑长安 黄培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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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泉州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东南网9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郑长安 黄培贤)9月20日,泉州高速执法支队南安北中队在泉南高速南安北收费站开展夜间执法检查时,发现一部闽C牌照的小客车存在营运资质问题。

经现场询问,车上一名乘客称,他是通过手机某软件平台预约的订单,从石狮到南安市园内村。驾驶员许某接到订单后驾驶闽C牌照的车辆前来接客。当执法员要求驾驶员许某出示相关证件时,许某声称就带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忘记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车辆行驶证。正当执法员准备联系高速交警部门协查该车相关信息时,驾驶员许某才赶紧承认,原来当初其在购买该车时,该车的使用性质已变更成“预约出租转非”,不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但许某为了谋取利益,心存侥幸,还是冒险从事网约车经营,没想到被执法员检查到了。

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执法员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许某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高速执法部门提醒: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应在取得合法资质后,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活动,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和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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