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婕)近日,泉州市发改委联合市直相关部门下发通知,鼓励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求招标人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 通知明确,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不免除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承诺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足额补缴保证金。通知要求,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发挥积极成效。 据测算,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每年将为投标企业减少资金负担近2000万元,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有利于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活市场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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