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法院、检察院推进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校园,通过专题授课、模拟宣告等方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校园法治氛围。鲤城区委文明办 供图 凝聚社会共识 护佑未成年人成长 鲤城区各级文明单位立足本职工作,致力于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携手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方法。鲤城法院、鲤城区检察院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团队辖区中小学校全覆盖,共开展普法活动83场次,受众1.9万余人。此外,鲤城区检察院坚持以数字检察战略为抓手,打造“校园周边整治大数据模型”,实现校园周边违规网点场所全景显示、风险隐患分级预警。模型应用以来,共获取线索300余条,筛选可能违法线索近百条,就相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件,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该模型以第一名成绩获评“第一届福建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作品奖”。 落实未成年人社会救助。鲤城区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范围,从2023年7月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月按时、准确对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全区现有孤儿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9人,2023年共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约51万元;开展贫困学生助学救助,2023年鲤城区慈善会助学工程支出8.1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9人。积极推进临时救助,2023年共给予46名贫困学生临时救助金27.92万元。 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鲤城法院切实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释法明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助力未成年被告人重构正确社会价值认知,重燃生活信心。以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3年以来,该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对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严格封存,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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