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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优待政策再升级——泉州市出台部分优抚对象使用燃气价格优惠实施细则

2024-06-25 22:10:00  来源: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陈诗婷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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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有你,关爱有我。近日,为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的优惠优待服务,力所能及的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措施,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燃气有限公司,制定面对广大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使用燃气价格相关优惠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2024年6月20日起开始执行,届时,按照“属地管理”和“一人一户”办理燃气使用价格优惠的工作原则,全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持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营业厅或通过燃气公司企业微信进行线上办理相关业务,均可享受“目前泉州市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下降0.5元的优惠价格,即每立方米2.831元执行”(第一档用气量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下)的价格优惠。

实施细则还进一步细化了使用燃气价格优惠相关工作流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与属地燃气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好保密协议的基础上,于每年元月份将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名单(只列出姓名、户籍地址,不涉及其他敏感身份信息)提供给属地燃气公司或营业部。优抚对象持有效身份证办理时,燃气公司核对名单上面的姓名及地址,匹配后给予燃气使用价格优惠。优抚对象发生居住地变更的主动到发放抚恤补助待遇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情况说明,燃气公司给予相应变更服务区域。

此项措施实施后,提升了泉州市优待优惠政策的“含金量”,让全市广大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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