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快节奏、穿透式、高质量落实,惠安县创新推行大督导机制,从督前、督中、督后“三个环节”着手,实行清单式派单、项目化推进、闭环式销号,有效促进政令畅通、工作落实、难题破解,以改革创新实现县域新治。 截至7月底,累计派发11个专题、157项督导任务,召开督导组专题协调会及约谈会31场次,发出督导意见函和提醒函14份,编制定期专报和季度通报5期,累计协调解决问题110个,73项督导任务达到目标要求。 数字赋能明责任 让督导事项“上云上图” “任务名称是山霞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项目,所属督导组是第四督导组,项目所在乡镇是山霞镇,派单日期还是7月29日。”惠安县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传来键盘敲击声,综合协调组的联络员庄宏涛一边核对着新增的督导清单,一边将信息录入到“惠安县大督导管理系统”中。 打开“惠安县大督导管理系统”首页,正在督导专题数、未开始督导事项数、正在督导中事项数、拟销号事项数、10天内即将到期事项数、已超期事项数等数据一目了然。 “这是综合协调组自主开发的大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庄宏涛告诉记者,该系统实现了督导事项全流程管理,从督导立项到督导销号进行督导过程全记录,对临期、超期事项自动提醒和自动亮灯;实现了督导事项信息共享,督导组、督导对象及“两办”督查室、效能办、党风室等部门可共享督导结果、工作进度、督导评价等信息;实现了督导事项“挂图”运作,依托大屏幕对督导事项进行滚动展示,特别是对临期、超期及工作进度慢的事项实行“挂图”督导。 据了解,县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4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配备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共3人。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大督导各项工作,4个督导组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我们坚持见人见事见责的原则,需要大督导介入的,都得经过研判立项、召开交办会、量化细化责任清单三个步骤。只有这样,才能厘清督导事项,明确存在问题、督导目标、责任归属,方便我们更高效地开展督导工作。”惠安县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组长钟碧波介绍。 依托“惠安县大督导管理系统”,各督导组接收到“派单”后,便“照单”开展督导,运用县委赋予的现场协调处置权、专题会议协调处置权、专项督办权、重大事项报告权、重要会议列席权、奖惩评价权等,推动督导工作走深走实。 “从前,督导工作点多、线杂、面广,加之人员力量又有限,工作开展不是很顺畅。现在,派单模式帮我们理清了监督任务,明晰了工作职责,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各督导组组长纷纷感慨道。 开单督办促落实 谨防督导整改空转打滑 “此提醒函为本事项第一次提醒,收到第二次督导催办后将扣除相应绩效分。”为推进上海局督察督导专项,5月16日,第二督导组发出了一份提醒函,责令属地责任单位每日上报当日进度。 “小提醒”是如何拧紧整改责任“大阀门”的? “提醒函获得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我们督导组联合县委巡察办,约谈了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促使项目取得显著进展。”第二督导组联络员庄经纬说道。 提醒函是“三张函”分类督办机制中的“牛刀小试”。除了提醒函,还有催办函、警示函。“三张函”就像力度递增的三张“罚单”,下发的同时,抄送给县主要领导、大督导工作分管县领导、相关事项挂钩或分管县领导,以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部门,并根据《惠安县大督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采取相应追责措施。 既要“拿鞭子”,也得“配钥匙”。“三张函”分类督办,对症主观懒怠;“三级会议”分级调度,专治客观疑难。 “城南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滞后是什么原因?”“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还没办下来,需要与县级有关单位沟通一下。”摸清问题后,第一督导组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县供水公司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第一督导组联络员张泽坤向记者说明,“督导组无法现场协调解决的、督导对象单方面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会组织召开督导组专题协调会。如果问题仍未解决,就再提请挂钩或分管县领导召开调度会,直至县主要领导调度会。” “督”有力,“导”有方。惠安县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应用“三张函”分类督办与“三级会议”分级调度,破解了一大批要素瓶颈难题。比如,协调解决了12项生态环保督察任务,完成率达100%;21项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百日攻坚”督导任务,完成率达100%;7项船舶登记备案及定位设备安装督导任务,完成率达100%…… 惠安推行大督导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推动重点工作决策部署取得成效,确保政令不空转、执行不打滑,展现出机制创新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正反通报明导向 持续提升督导权威效能 7月22日,《2024年第二季度大督导工作情况通报》印发,公布了紫山镇顶赤涂村马术训练基地、黄塘镇下茂村聚龙采摘园等15个项目滞后情况。这份通报也体现了大督导的“后半篇文章”——强化结果运用。 重视督导成果转化运用,惠安县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工作专报、季度通报、销号报告等“三份报告”,及时向县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反馈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督导意见。 不仅如此,督导结果还纳入县绩效管理、干部考核、红黑榜、晾晒比拼等,作为单位绩效等次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重要参考。 关于督导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针对同一督导事项,督导对象收到2次提醒函或1次催办函,扣绩效0.1分;收到2次提醒函后再收到催办函,加扣绩效0.1分;收到1次警示函,加扣绩效0.1分;移送县纪委监委核实处分、处理的,报县效能办扣绩效分,具体扣分标准以县纪委监委和县效能办规定为准。 此外,对督导过程中发现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或不敢担当、工作不力、不适岗的干部,由综合协调组汇总报县委组织部;对督导过程中发现工作推进成效显著或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由综合协调组汇总报县委办、县政府办,纳入晾晒比拼、红黑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抓落实,不仅要靠行动上的自觉,还要有一套科学可行的机制加以督导。自惠安县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各督导组最大限度发挥督导辅政作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大督导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督导事项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拓宽督导覆盖范围,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优化精准督导服务,为全县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钟碧波表示。 (中共惠安县委宣传部) |